流感疫苗:批签发时限调整至 45 工作日
快讯摘要
4 月 2 日,国家药监局决定将流感疫苗批签发时限由 60 日调为 45 日,此前受理未完成的仍执行 60 日。

快讯正文
【4 月 2 日,国家药监局决定调整流感疫苗批签发时限!】国家药监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出通知。决定将流感疫苗的批签发时限由 60 个工作日调整为 45 个工作日,发布前已受理但尚未完成批签发的产品,继续执行 60 个工作日批签发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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